2006/09/30

昭慧法師覆倒扁學生書/釋昭慧

版主按:
貪腐人人厭, 台灣官民或團體有任何貪腐, 有司當然依法嚴辦,
可中華民國總統不比一般官員, 進退關係重大, 故憲法明確規定, 下臺不外罷免 彈劾 或任滿. 而且除涉及內亂外患罪之外, 任期內不受刑事追訴處罰(總統刑事豁免權) , 所謂'貪腐'並不構成下臺要件, 何況'貪腐'如何認定? 誰說了算?? 倒扁挺扁各有所本, 要?倒總統不依循憲政體制,? 政爭如何圓滿解決?


所以本會認為:
總統不是不能'倒', 如何倒? 依法倒之而已.
也就是回歸憲政程序才是正辦-依法罷免或彈劾, 不成, 則還有任滿自然解職, 沒有不下臺的問題.? 至於任內有所謂'貪腐'行為, 卸職後當然依法究辦, 還客氣了? 如果認為現行憲政程序不盡滿意, 那也成, 先動議修憲或修法, 改到滿意為止, 然後'依法' 辦理可也.


昭慧法師覆倒扁學生書/釋昭慧

十分中立的論述,在藍綠之外,我們還有第三種選擇頗有同感─昭慧法師覆倒扁學生書釋昭慧(玄奘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教授,廣東省梅縣人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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